精打细算降成本 开源节流增效能 ——邗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工作综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文件精神,区机关事务局立足职能定位,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打破惯性思维、创新体制机制,推动节约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提升资源使用效能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盘活存量资产,激发闲置资源“新动能”。一是创新公车处置,实现“增值”增效 改变传统处置模式,积极依托网上拍卖平台公开处置淘汰公务用车。2024年完成处置车辆15辆,平均增值率高达51.57%,显著提升了国有资产处置效益。二是强化“公物仓”建设,促进循环利用。2025年6月率先出台《邗江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办法(试行)》,并召开培训会议。采用“线上+线下”的模式,精准对接需求,充分发挥“公物仓”平台作用,为区需求单位高效调配闲置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等物资235件次,节约财政资金117.9万元,有效盘活存量资产。三是规范房产运营,稳定租金收益。严格落实《邗江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处置利用实施意见》,加强及时提醒督促2024年新增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房产19处,成功招租14处,招租面积8196平方米,年成交租金168万元。截至目前,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年收缴租金合计3984万元其中我局经营性房产收缴租金34.9万元,促进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践行绿色低碳,打造节能降耗“新标杆”。一是推行光伏发电,引领绿色发展。积极推进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截止目前,全区共建设光伏发电项目26个,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装机容量4MWp以上,年发电量约450万KWH,基本实现区镇党政机关全覆盖。二是深化能源托管,实现智慧节能。先行实施区政府大院能源费用托管项目试点,通过精细化管理与技术应用,实施年来,节约用电约24.2万KWH,节约水耗约1.15万m³,能源节支率达10.6%。今年以列入省能源费用“整区托管”试点为契机,先后赴宜兴市、无锡市开展调研,印发《邗江区整区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工作实施方案》,计划2026年7月全面进入托管运营期,力争托管后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率达到8%以上。三是推广新能源汽车,倡导绿色出行。严控公务用车更新购置,在2024年审批的35辆新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高达77.14%(27辆),同步推进公共机构停车场新能源充电桩配套建设,目前全区已有60%的公共机构停车场安装充电桩322个积极引领绿色低碳出行新风尚。

三、深化精细管控,立足勤俭持家“出效能”。一是严格经费管理。 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与动态监控分析,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2025年计划更新配备公车15辆,数量同比大幅减少57.14%;计划实施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11个,安排财政资金273万元,同比压减37.5%。开展长期挂账往来款清理行动,半年累计清理往来款项27笔,上缴国库180.55万元二是严控餐饮浪费。 在机关食堂推行全链条精细化管理,从源头按需、动态采购食材,设置分量打餐窗口,持续深化“光盘行动”和“绿色食堂”建设,坚决杜绝餐饮浪费现象。严格执行扬州市《关于实行全市公务活动“简餐制”的通知》要求,公务活动确需安排用餐的一律提供简餐,费用自理,切实减轻基层负担,降低接待成本。三是推动资源共享。 积极推进党政机关公共资源向社会有序开放共享。自2019年起,为解决邗江实验学校接送高峰停车难题,协调周边7家机关单位开放内部停车位156个,接送高峰期使用率提升近一倍,6年累计服务家长停车1.5万车次。 同时,协调旅游景点附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节假日开放车位,年均停放外来车辆320余次。这些举措有效盘活了闲置资源,方便了群众,实现了社会效益与资源效益双赢。

下一步,区机关事务局将继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持续巩固深化既有成果,不断完善常态长效机制,积极探索节约新路径、管理新模式,努力在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提升保障效能上实现新突破,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坚实的后勤保障力量。

供稿/尹旭阳

审核/华广林

发布/尹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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