邗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8日至11月7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28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正确认识、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多次召开专题党组会部署研究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各党组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直接领导、全程推动、严格把关。区委巡察组共反馈5个方面14个问题,为更好地推进整改工作,局党组将其细化为34个具体问题,按照自下而上、层层反馈的原则,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针对反馈问题和整改建议逐项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在整改工作中,局党组书记坚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党组成员各负其责,对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抓细抓严抓实,实现了整改工作全覆盖。

(二)建立规章制度,做到标本兼治。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对具备条件、能够立即解决整改的6项事项,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努力、标本兼治的整改的8项事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修订和新建各类制度9项,用制度推动整改落实。

(三)坚持统筹结合,确保整改成效。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及反馈意见,局党组坚持举一反三,注重统筹结合,党组主要负责人带头认领任务,对号入座,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对照检查、带头抓好整改,尤其是巡察组点到的具体问题,组织责任科室迅速整改到位。各整改责任科室认真履行分工职责,逐项对照整改措施,形成了上下联动、主次分明、通盘协作的良好工作格局,真正做到以整改促工作、以工作成效巩固整改成果。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共计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局党组议事与局长办公会议事权责边界不清”问题的整改。一是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及《局长办公会议事制度》。研究制定《局长办公会议事制度》并经局党组会讨论通过,明确局长办公会议事范围、原则及程序,区分与局党组会议事权责边界。提交会议讨论前,将会议材料印发给每一位班子成员,让参会人事先酝酿充分。会议过程中充分讨论、充分议事,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完善会议记录管理制度,指定专人分会做好会议记录,对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以会议记录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二是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实施情况汇报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凡涉及“三重一大”决策,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开展调查,提出可供决策的意见或报告提交党组会讨论研究。明确每季度召集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围绕“三重一大”事项做专题汇报,及时督促检查“三重一大”事项实施情况,确保决策落实和规范实施。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学习及部署,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会,以党组会形式认真学习了《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建设的调研与思考》,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要点,纳入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之中。

3、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加强干部选任法规、政策的学习,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落实好“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等刚性要求,做好干部选任工作全程纪实。二是规范评先荐优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和区委组织部、机关工委、人社局等部门相关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发扬民主,组织开展了优秀党员、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科级公务员年度考核评优、“先进科室”、“先锋标兵”等各类评先荐优工作。

4、关于“政治生活缺乏严肃性”问题的整改。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会上各与会同志摒弃“老好人”思想,坚持动真碰硬,深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其中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同志相互提批评意见43条,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相互提批评意见47条,组织生活会中党总支委员相互提批评意见56条,各党员相互提批评意见278条,各党员干部秉承公心相互批评,提高了政治生活严肃性,让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取得了“红红脸、出出汗、洗洗澡、治治病”的效果。

5、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报支。按照财经纪律规定于1月份制定印发了关于工资发放、行政账务报销和工会账务报销等规定的《通知》,及时提醒各代账单位严格执行。同时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建立了单位货币资金操作规范,规范了库存品实物与账务管理。二是开展资产账务清查整顿。对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所有固定资产发票和固定资产卡片进行了核对,对漏登的资产及时进行补登,对信息不完整的资产卡片进行完善。拟在2019年7月份进行固定资产清查,切实做好账账、账表、账实相符。三是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制定《局政府采购操作规范》和政府采购流程图,明确采购范围、采购实施主体及相关工作要求,强化了预算管理,规范了采购流程。

6、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研究制定了《局工程管理操作规范(试行)》。明确工程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各操作要求和注意事项,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管理,从严监管项目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强化工程质量监管。同时明确规定现场签证估算金额超出合同价20%时,由局分管领导提交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增量部分按规定程序组织招投标,重新确定中标单位,并报派驻纪检组备案。二是规范执行项目招标采购程序。严格遵守《小型项目采购管理办法》,规范小型项目采购行为,按照招投标程序实施项目管理。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8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局党组总揽全局统筹协调能力仍需加强”问题的整改。一是健全完善局党组中心组议事制度。坚持每月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和上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文件规定,结合《江苏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江苏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和我局实际,充分议事讨论,提高局党组统筹协调能力,加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建立局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制度。树牢抓党建工作的首业主责意识,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专题部署会,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用党建工作领航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三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每月按照上级“两学一做”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学习活动安排。巡察整改以来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观看电教片等学习活动6次,给所有党员发放了《党员应知应会知识汇编》和学习笔记本,要求强化学习、及时记录,并以支部为单位定期检查,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

2、关于“政治功能弱化,对基层支部工作领导缺失”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局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具体活动安排。正在拟定《局2019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及每月工作安排,加强对各支部党建工作的领导,切实发挥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二是定期听取支部工作汇报。每半年听取一次下属支部工作汇报,已列入党建工作计划安排,于6月及12月分别听取各支部党建工作汇报。三是丰富群团活动。以党建带群建,组建局妇联组织,发挥局工会力量,结合重大节日、重大活动举办趣味运动会、廉政书籍交流会、优秀文学作品分享会等活动,凝聚人心、汇聚力量,丰富局机关群体文化生活。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推动力度不强”问题的整改。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正在拟定局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及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明确全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两次。将于6月份及12月份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建立定期研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每半年对各党组成员、各科室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以专题汇报、专项督查等形式开展督促检查。三是积极开展意识形态工作阵地与队伍建设。开辟了文明在线网站、局门户网站、微信工作群等新媒体为意识形态宣传阵地,配备专职宣传人员。指导各党员积极下载“学习强国”APP并开展每日学习,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

4、关于“党支部工作开展不正常”问题的整改。一是正在拟定《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实施办法》,明确对支部开展“三会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等工作的详细指导和要求,引导各支部常态化开展组织生活及学习活动。二是完善与正通支部“两新共建”机制。在结对共建的基础上为正通支部配备了电视机等学习设备,下一步将完善制定《两新共建方案》,加强与正通支部交流指导,推动组织活动规范化开展。三是规范党建记录工作。严格按照“四本一簿”记录要求,各支部分别明确专人按时完整记录会议及活动内容。四是规范党费收缴工作。要求各党支部每月按标准收缴党费,目前各支部1月份、2月份党费已经收缴到位,并在党员证上做好收缴登记。

5、关于“工作作风改进不彻底”问题的整改。一是深化“四风”问题整改。在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开展廉政提醒,要求各党员干部把好廉洁关,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下一步将定期开展公车、物业、餐饮服务专项测评,对“四风”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遏制“庸懒散”“中梗阻”等“四风”问题反弹。二是健全完善服务对象意见沟通机制。已于1月份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后勤工作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建议,根据收集意见优化服务举措。下一步拟开展机关食堂面点、净菜等预约服务,维修南大院四号楼,更新自行车棚等工作,及时满足服务对象需求。三是深化“三精服务满意后勤”党建品牌创建。将党建工作与业务职能工作紧密结合,用“三精”服务党建品牌促使财务管理更精细,公房管理更高效,公共机构节能更优化,公车服务更周到,餐饮服务更精准,物业服务更精心,全面提高机关后勤服务成效。四是完善“双争双先”评选办法。在2018年评选活动成功举办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争创先进科室,争当先锋标兵”评选办法,引导干部职工对标找差,争先创优,营造“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

6、关于“一岗双责未能压紧压实”问题的整改。一是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传导机制。正在拟定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领导班子及成员责任清单,下一步将根据区纪委廉政建设相关要求完善工作计划,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部署会,及时传达区纪委全会精神,与各党组成员、各科室签订个性化的“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形成责任靠实、环环相扣的“责任链”,层层传导压力。二是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办法。研究制定《局廉政风险防控办法》,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贯穿于业务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融入岗位职责之中,紧紧抓住“找、防、控”三个环节,采取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防范措施,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

7、关于“管党治党缺少抓手”问题的整改。一是丰富廉政教育形式。目前结合元旦、春节假日开展集体廉政教育、通过微信工作群发送廉政提醒。下一步将结合廉政专题课、党员活动日,分条线、多形式运用集中学习、专家讲课、廉政微党课、实境教育等方式丰富学习教育载体,增强廉政教育的吸引力与影响力。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执纪。每季度开展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廉政谈话并做好记录,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充分运用好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坚持挺纪在前,明确班子成员的职责和权限,推进班子成员权力行使公开透明化。

8、关于“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一方面完善季度专项检查制度。每季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分析、部署和检查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真正落实将党风廉政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检查、同考核。另一方面根据《局廉政风险防控办法》,结合形势任务需要和岗位风险点,尤其对工程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权利运行开展定期排查和措施督查,杜绝廉政风险现象发生。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局党组已按照要求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落实,下阶段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切实推动机关事务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提高站位,持续发挥党组核心作用。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和统筹协调能力,服从服务于重大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坚决贯彻执行好中央和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充分议事论事,深化依法规范管理,推进精心精细精准服务。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二是强化引领,切实推动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理念,强化党建引领,指导各党支部完善《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实施办法》,按照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明确规定,认真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确保党内政治生活有内容、有实效。

三是落实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层级管理,签状明责,落实“一岗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形成党组统一领导、班子齐抓共管、责任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完善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和廉政教育成果,加强工作督查和整改情况自查自纠,形成系统的工作制度和内控机制,做到标本兼治,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89798202;

邮政信箱:邗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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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扬州市邗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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