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组织部通知,区机关事务局机关党支部四个党小组分别召集小组党员开展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会上小组组长带领全体党员学习了党章中关于党员权利和义务的相关内容,学习《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扬邗组字〔2021〕3号)精神,随后各党小组成员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局党员领导干部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小组党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身边先进典型,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仔细剖根析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相互批评出以公心、坦诚相待。各党员均表示将以此次组织生活会为新的起点,在工作中落实整改,推进党支部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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