邗江区印发《2023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

近日,邗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2023年邗江区公共构节能工作要点》(扬邗机事〔20234号),对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工作要点围绕确保完成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加强能耗定额管理、争创节能示范单位、积极推广分布式光伏项目、提高管理智能水平、推广新能源汽车、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推行绿色办公、扎实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强化宣传培训等“十个方面”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做到年初有计划、争创有目标、工作有指标、年底有考核,形成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有效闭环的工作机制。

近年来,邗江区机关事务局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全力推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向纵深发展,区政府大院先后创成扬州市节水型单位、江苏省节能低碳示范单位和江苏省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以区政府南大院360KW为示范,一批光伏项目顺利建成发电,近期区政府大院水电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顺利完成签约,即将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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