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总务科)

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公共机构节能规划、既有建筑和用能设备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和评价考核工作;负责制定区级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承担区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等有关情况;承担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区级机关食堂食品安全、会务、医务等后勤服务工作;按要求承担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举办的大型活动、会议和节日庆典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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